揪出“漏网之鱼”百余人,上海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把好法律监督关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80件913人,提起公诉195件709人,其中包括涉黑组织4件125人。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案件10件26人,纠正漏捕漏诉97人,纠正漏诉罪行15起,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
01
全市三级检察院均建涉黑恶案专办组
6月14日,浦东检察院批捕一起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指导抓捕的“套路贷”诈骗案5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3年10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敏、李某城以被害人陶某住在王某敏处的“开销”为借口,殴打陶某并迫使其向李某城书写借款20万元的借条。嗣后,又迫使陶某向涉案人刘某忠(另案处理)借款10万元归还,刘某忠向王某敏转账10万元。
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虎、罗某运为索取陶某及其朋友朱某某的赌债,迫使陶某分别书写向杨某虎、罗某运借款共计10万余元的借条,并通过走账制造银行流水。
2014年7月、9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虎、罗某运、李某波等人以平账为由,采用恶意垒高本金的手段,迫使陶某分别向杨某虎、罗某运等人书写借款共计110万元的借条,并通过走账制造银行流水。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在逃)、杨某虎以被害人张某无力偿还先前借款1万元为由,多次采用恶意垒高本金的手段,迫使张某书写借款共计23万元的借条,并通过走账制造银行流水。
案发后,浦东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分析案件性质,引导侦查取证方向。案件报捕后,该院在全面仔细审查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敏、李某城、杨某虎、罗某运、李某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彻查全案。
据介绍,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全市三级检察院均建立了专门办案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由专门办案组、检察官实行“提前介入、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全程负责。通过法律政策研究、汇编典型案例、工作情况通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基层办案单位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准确处理“软暴力”“套路贷”等犯罪行为,确保扫黑除恶打击精准有效。
全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的要求,针对挂牌督办案件成立案件督导组,到办案单位全面阅卷、交叉评查,针对案件证据研判、法律适用、监督工作进行核查,特别是在案卷中发现的“保护伞”和综合治理线索制发督查函,督促办案单位启动相应工作。
02
30余份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
近日,闵行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敲墙党”案件中,发现个别物业从业人员在收取好处后,纵容涉案人员在小区内强揽敲墙钻洞业务,牟取非法利益。
今年6月,在将包括物业人员在内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后,闵行区检察院结合涉案物业公司管理漏洞,向该公司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应当严格任用公司管理人员,并强化教育培训,防止其与社会恶势力勾结,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相关物业服务的外包条件和程序,并对外包公司加强审核。”
孙静检察长就办理的区首例涉恶犯罪集团案件中发现的物业管理问题向涉案物业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进物业行业治理。2019年6月6日下午,在司法办案区进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出席。
物业公司代表当场表示,将建立健全自身监管机制,提升物业服务用户满意度,加强各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管控,及对外包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
结合上海涉黑涉恶犯罪在“套路贷”“黑物业”等领域高发特点,全市检察机关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的检察建议30余份,促进源头治理。
03
“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
近日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对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推进部署和细化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将严肃核查举报线索,特别是严查“保护伞”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严惩。进一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推进。建立健全专业化办案团队,针对“套路贷”、金融犯罪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及时打击的能力水平。加大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力度,及时通报案情,做到机制健全、相互协同、信息共享,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形成打击合力。
市检察院表示,将把问题整改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的起点,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坚持立行立改、压实责任。
针对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双向移交机制仍需完善的问题:
检察机关将通过在办案中深挖线索、拓宽网络举报途径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并严格保护举报人;
发现司法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犯罪线索的,积极履行自行侦查权;
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协作,合力提升打击效率和效果;加强线索跟踪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
检察机关将组建高科技犯罪核心办案团队,制定数据检察人才培训方案,依托上海检察智库,充分发挥高科技领域智库专家的辅助业务决策功能,进一步提高办理高科技犯罪的能力。
对金融犯罪案件探索分类办案模式,进一步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联通机制,采取跨部门、跨区域合作培训和实案、实战培训模式,增强办案能力培训的实效性。
记者 | 夏天 施坚轩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 袁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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